各学院(部):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安排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准确开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期安排
1. 2021-2022第一学期共21周,其中教学19周,考试2周。
2.实践(习)类的课程原则上集中安排在学期两头。即:大部分实践(习)类课程应在第1至3周完成,个别课程确有需要的可以适当延长到第4周;部分实践(习)类课程则放在学期最后两周完成。
二、工作进度安排
第6周: 核对教学计划、系统生成教学任务。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各教务秘书登录新教务系统,根据各年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装订本)进行核对。首先,确认专业方向课具体开设哪组课程;其次,对需要进行教学计划变更的提出变更申请。
2.计划核对完成后,选中所有确认的开课计划,点击提交。
第7周:审批教学计划,确定开课计划。教务处按管理规则对各学院修改教学计划的申请报分管院长审批,完成教学任务的审核工作。
第8-10周:落实教学任务,完成2021-2022第一学期教学进程、确定教材信息。各学院(部)根据已通过审核的开课计划在教务系统中完成教学任务落实操作,并打印“教学任务通知书”,由所在学院院长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同时,完成2021-2022第一学期教学进程安排,审核周学时分布是否合理。落实课程使用教材、讲义信息、实验条件的准备、新购实验设备的预算及订购工作等,学院教务秘书于第11周周末将教材、讲义使用情况报教务处。
第11-14周:教务处关闭网络,进行排课。
第15周:课表上网、公布。各学院做好新学期教师上课前期准备工作。排课数据导入“实验教学智能管理系统”,各实验室安排实验课表。
三、工作流程和要求
1.各学院(部)对任课教师排课要求等必须在“教学任务维护”说明栏目中表达明确,而且所提要求应合情合理。教务处在课表安排合理的前提下,尽量结合教学进程表和说明中所列的教师(主要是兼职教师)的要求进行排课。上课时间一经排定,将不予改动。
2.任课教师确定后,各学院(部)将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要求告知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应认真学习教学大纲,了解课程教学要求并按规定确定所用教材。如对教学大纲有修改意见,应与系主任讨论,得到学院院长认可后方可修改。
3.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和校历编制教学日历,课程结课考试与考查应安排在集中考试周进行,合理安排教学进程,请注意节假日周学时的合理调整。
4.教材的选用原则:根据独立学院评估要求,各专业的主干课程应选用同行公认的优秀教材并尽量及时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各学院对使用已满三年的教材进行重新论证,按上述要求重新选用教材,所开课程中,涉及到“马工程”重点教材相应课程的须将“马工程”重点教材作为指定教材统一征订使用。
5.聘请兼职教师时应注意:①现有的任课教师中教学效果差或明显不负责任的教师不聘;②无高校教学经历的在读研究生(硕、博)一般不聘;③对不了解教学效果的新聘教师应安排试讲,试讲合格方可聘任。
各学院(部)务必认真安排、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教务处
二O二一年四月八日